法律问答

我哥哥是20号晚上加班到10点,十点半回到家,第二天一天没去上班,公司也没找他,第三天老板派员工去找他,发现人死亡。打了120,车到人亡,报警后,叫了法医,未发现有明显致命外伤,所以判断为正常死亡。像这样的情况,公司有责任吗?

2019-07-10 05:37: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被车撞了,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属于工伤,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赔钱。
    工伤赔付条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社保的,工伤保险赔付;没有社保,单位赔付。

    2、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需赔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3、其他医疗费等开支,由肇事车主或驾驶员赔付。

  •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公司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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