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段时间在健身房锻炼 买了2000元私教课,后来又补了800元,教练说让我凑5000 他再多送我几节课 我说考虑考虑看 因为个人原因 有一个多星期没去健身 昨天去时 教练竟然和我说他帮我垫了2200 因为我没去健身房 所以就没告诉我 教练有我的微信 也有我的电话 他这样不经我同意私自就给我垫钱,总有种强买强卖的感觉 这个教练还特别不负责任 课程都是随意安排 我不去也不会督促我 更没有计划 根本不想再浪费钱 不想再买私教课了 请问律师 我应该怎么办 健身房也不给我退款 说是买的私教课不能退

消费者维权
2019-07-09 23:3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强买强卖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 强迫交易行为违反了交易中的自由原则,违背了交易一方的自由意愿,遇到时一定要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交易的双方在交易中的自由和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强买强卖情节严重者可获罪行---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在强迫交易中还有致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则是数罪并罚。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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