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注册的公司,聘请了法人,现该法人想争夺公司,并说公司法人是他,公司就是他的,他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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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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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例如,注册公司之后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满足的条件:
(1)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对该出资并无购买意图;
(3)公司股东会对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作出同意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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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