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邻居上门挑衅,并先动手打人,打人者被拉架人拉倒,头碰地有颅骨骨折,颅膜出血。被打者大腿红肿。请问这责任怎么划分。谢谢

其它
2019-07-09 16:05: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应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赔偿)。是否构成轻伤:应以法医鉴定的结果为准。但参照《人身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民事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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