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今年10岁,昨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把手摔骨折了,他是在跳木马的时候摔的。请问学校应该负什么责任

2019-07-09 13:44: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需要判断的是你弟弟的年龄是十岁以上还是以下(前提是精神状况无问题,也就是俗话说的脑子正常),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十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针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发生人身伤害,如果学校尽到了教育、提示、看护义务的,其伤害由两个孩子的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根据孩子的过错承担,学校承担适当的补充责任;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则由学校和对方监护人承担。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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