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债务,如信用卡透支,贷款买车,买手机,双方协议离婚,规定了债务由男方负责,这样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需要女方付吗

离婚
2019-07-09 13:19: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前买车首付六万元,女方有权分割这笔钱,按规定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自领取结婚证起,两位的收入和所得,不管登记在夫妻俩哪一方名下,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有平等处置权。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个人在婚前由于贷款、借款等产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单独债务,除非借贷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所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借款人的配偶无责任偿还。也就是说,除非贷款机构有证据证明您的借款是用于婚后的家庭生活,否则不会牵连到对方。法条摘录:“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
  • 买车按揭贷款,即车辆抵押贷款,是指使用车辆作为抵押物,担保贷款的来偿还,如果到期不能归还贷款,银行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车辆,以拍卖款优先获得偿还。
    所以,如果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车辆将会被法院收走,用车辆的拍卖、变卖款偿还银行贷款;如果拍卖后,有剩余的,会退还给贷款人;如果拍卖后没有尚不足以偿还贷款的,贷款人还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