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劳动合同书面工资是1860但是实际工资一万元高于合同工资,现在公司单方面降薪到7000,我能否以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赔偿?胜算概率多大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09 12:3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法解除合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项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出勤结清工资。但是,劳动者试用期满,无论劳动者是否录用条件,用人单位继续用工,视为已经转正,已经丧失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使用期满继续用工办个月之后,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另给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仲裁期间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影响劳动仲裁的进行。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国家对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相关规定。 从劳动法律角度来讲,调岗降薪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致协商。因此,原则上调岗降薪员工不认可,就不能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及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公司以下几种情况可单方变更员工劳动合同:
    1、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2、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但不能降低该女职工基本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调岗、降薪。   对于单位的单方面调岗降薪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有地区差别,在这里就不误导你了。但总的说来,十级工伤,一般赔付标准在
    4.5万---6万元之间。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局与用人单位交涉,再由用人单位转付给你。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另,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原则上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并不一定就是你的实发工资)。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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