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代替被保人签名,客户要求全额退保,当时公司老总现场促成的这份保险,这个责任该由业务员全部承担吗?如果公司起诉业务员,业务员会承担什么责任?

2019-07-09 07:31: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有效与否应看所立遗嘱是否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内容是否合法。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1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这是为了确保立遗嘱人所立遗嘱真实有效。本案所述的代书遗嘱虽没有立遗嘱人宋某的亲笔签名,但从本案立遗嘱人的谈话笔录及其在遗嘱上捺下的指印和加盖的私人印章这些证据相互印证的具体情况看,足以表明该遗嘱确为立遗嘱人亲自所立,是遗嘱人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合法。
    至于其他见证人只加盖了印章没有签名,并不能据此否认该遗嘱的法定效力。如果以此认定该遗嘱不具备形式要件而推翻这份遗嘱的有效性,显然,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立法本意,同时也违背了遗嘱人的意愿,因此,应认定该遗嘱有效。

  • 1.如果是身故险种,是可以同时累计理赔
    2.如果都是意外险,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可以累计理赔。
    3.如果是提前给付的重疾险,是可以同时累计理赔。
    4.如果是医疗类险种,当医疗费用没有超过一个保单的保额时,只能在一个保单理赔,如果医疗费用超出一个保单的保额,先在一个保单理赔后,再拿理赔单(盖章)报销理赔余下费用。(注医疗费用是属补偿性质)
  • 退保的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车辆的单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或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退保时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公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汽车保险单。 然后退保人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领取应退给的保险费。   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是用投保时实缴的保险费金额,减去保险已生效的时间内保险公司应收取的保费,剩下的余额就是应退给您的保险费。 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保险费=实缴保险费-应收取保险费。   退保的关键在于应收取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月计算,保险每生效一个月,收10%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退保所需提供单证:   
    1、退保申请书: 写明退保原因和时间,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的需 签字。   
    2、保险单: 需要原件。若保险单丢失,则需事先补办。   
    3、保险费发票: 一般需要原件,有时复印件也可以。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是个人的需 要身份证。   
    5、证明退保原因的文件:   
    (1)因车辆报废而退保,需提供报废证明;   
    (2)因车辆转卖他人而退保,需提供过户证明;   
    (3)因重复保险而退保,需提供互相重复的两份保险单。
  •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应该尽到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必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不足额缴纳的,依法受到处罚,不是可不可以,而是必须全额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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