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住宅给家里人做贷款担保抵押了,抵押合同未注明期限,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到期未还,法院下了判决书,抵押的房产要优先受偿。判决书下达至今15年,也未查封房子,法院未下执行书。贷款人不还钱,我要卖房子,抵押单位不给办手续,我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19-07-09 06:31: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抵押担保民间借贷手续如下:
    1、借贷双方共同协商贷款事宜,比如: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必要时借款方需要向出借方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
    2、借贷双方协商达成之后,需要签署民间借贷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签署完贷款合同之后,双方需要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所有程序结束之后,出借方放款。
  •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二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最后就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另外,在追讨债务过程中需要注意收集足够的证据,比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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