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交警认电动车主责,认定书出来了,我签字了,主责方不签字,怎么办

2019-07-08 21:2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像这种小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处理步骤如下:
    首先、由交警定责,出具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书不同意的,可以去上一级机关申诉
    其次、医药费从严格意义上是自己先垫付的、对方可以不用出面和垫付
    最后、等你伤好出院后,可以拿相关医疗费发票,去交警队,让交警通知对方来交警队协商处理事故,一般机动车都是报了保险的,所以还会有保险公司人员在场,当场确认理赔金额
  •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
    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
    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 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
  • 电动车撞人,要看撞人的动机的。如果是故意撞人,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除了经济赔偿还需要被追究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的。如果是在交通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了,一般是要根据公安机关确定的事故的责任情况,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就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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