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因地基打架我不让对方盖房因为房子占地面积不合理,起初我不让对方方线对方就动手打我三个人打我一个,妈妈看到了就过来了结果连妈妈也被对方打了妈妈都六十多了对方也受伤了现在都在医院了医药费应谁出

2019-07-08 18:4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费赔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4条规定,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颁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58条第
    (五)项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50条医疗事故赔偿,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1月21日施行)第四条医疗费用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施行)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从上述法律、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上看,医疗费的赔偿应以实际的医疗费用开支为据予以赔偿已十分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用的赔偿也是根据实际所用医疗费用来计算的。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 打架斗殴违法,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动手参与打架斗殴,不应受到法律制裁,不应被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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