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注册全国商标权,在申请批下来之前,我能不能全国正常经营,请协助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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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注册商标,存在诸多隐患和风险,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而未经注册商标的企业,始终处于一种权利无保障状态。
企业如果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要承担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利的风险。
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而未经注册的商标,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这意味着他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导致正常的经营被扰乱,信誉被分享,市场被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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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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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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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