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死了,婆婆还要让儿媳妇养着,但生前刚盖好的房子,还有债务,如果法院判决,婆婆继承遗产,可以分担债务吗?

2019-07-08 11:59: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及法律规定,如果第一顺序的人存在,第二顺序的人是无权要求继承你丈夫的财产。所以你丈夫的哥哥是无权主张继承权的。
  • 配偶首先占有50%,这部分不是遗产,另外50%才是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条同时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同等情况下,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实际区别了同一顺序继承人因继承遗产份额的不等而形成的遗产继承顺序
  •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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