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男方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离婚诉讼材料送达不了,有什么办法吗?

离婚
2019-07-08 09:31: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 当事人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和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反离婚时可以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情况除外:
    一、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要注意什么问题?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将会非常麻烦,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
    2、规范书写起诉状
    起诉状最好适用规范的书写格式书写,应当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相关知识
    离婚案件立案,通常要带哪些材料呢?
    1、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上一要点中已有陈述。
    2、身份证。
    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一般每页五角,如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档案室。
    4、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