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在职时和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已辞职一年半了。现在公司直接到法院起诉我,说我辞职后有泄密行为。对方是否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委裁决?已过劳动仲裁期限,法院是否有直接管辖权?

仲裁
2019-07-08 05:56: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去法院重起诉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
  •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劳动者应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公司一直不交社保,申请仲裁不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社保,有三种途径救济,即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机构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 八十三条 条第 三 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争议种类较多,且牵涉行政部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保争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为: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法院也不受理;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不受理;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也受理。
      社保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全国差异性如此之大,源于对社保争议认识的不同,有的观点认为,社保争议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之间三方的社保争议,由于一方当事人是享有行政授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此,应当通过行政方式解决,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例如:劳动仲裁部门、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都有调解职责,但社保争议由于具有强制性是不能调解的;有的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参保属于法定的义务,也属于劳动者基本的劳动权益,在劳动者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时,当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而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明确“社保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对于公司不缴社保,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一定会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投诉。
  •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把约定的待遇等写入,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并且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等时,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劳动者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