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年带了几个老乡出去做工地赚差价,因为做工程有会的不会的,师傅小工工资都不一样,而我谈的工资是,,打比方,有10个工人,平均每人200,小工150,师傅250小工的差价补师傅的工资,算下来多的小工工资就算我赚的差价,,7月14日突然出现工商事故,本人带的老乡中有一位师傅出来事故,人伤的很严重,到目前为止花了60多万医药费用,,在本人的上面有个小包工头,算是本人和本人老乡的老板,在本人老板上面还有个大老板,目前为止钱都是大老板出的,小老板没钱,说想问问律师这个责任算谁的,有一点不变的是肯定都有责任,问题来了,本人也是个打工的,也得天天干活,和我带出来的这些老乡一样,唯一的区别在于,这些人是本人带出来的,中间赚了点差价,一直以为于我没多大关系,但是今天小包工头说人是我带来的,中间还赚钱了,我有一大半的责任,有一点是,这个出了事故的人是一个师傅,他的工资在我谈的平均工资之上,每天都要往他身上补30元,根本不赚他的差价,还往上贴,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大家都是打工的,他虽然是小包工头没钱,但是他也是我们的老板啊,怎么责任推到我这来了,所以,我想咨询下律师,本人到底有没有责任,责任在谁?

2019-07-07 21:0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 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在工地干活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公司赔偿。
    1、用人单位未按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确定好责任后,再进行工伤索赔。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工地出现工伤事故,那么应该由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处理。
    在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问题出现纠纷,员工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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