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在我的汽车侧面,骑电动三轮车的人受伤住院了,责任认定我们双方同等责任,目前伤者已经出院,住院一共花费4000元,其中我支付了2300元,我的修车费用是1000元,对方电动三轮车修车费用200元,我的车有交强险和三者20万,请问除了保险公司报销的费用外,其他费用是不是全部由我们双方按责任大小共同承担?如果不是,不能报销的费用如何解决?哪些费用不能报销?哪些能报?所有费用并没有超出交强险范围,请问没有超出交强险却不能报销的费用谁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