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时父母给的陪嫁钱现在还存在我父母那算共同财产么?

2019-07-07 17:0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处理共同共有还得依据《物权法》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生活中同居双方很少有对同居财产共有进行约定,故一般按按份共有处理。
    最后,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也就是说有约定还是按约定分,没有约定那就按能确定的出资额分,不能确定出资额的那就推定各占50%。
  • 您好
    关于彩礼或者陪嫁等都要看具体情况,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望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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