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一直纠缠我,电话短信骚扰,并去我父母家骚扰,威胁要自杀。并且扬言要到我老家张贴大字报说我欺骗他感情,欺骗他钱财。而实际情况是我出资做股东开的幼儿园的股份,他不但不肯还给我,还要我赔偿他200万精神损失费。我很担心他骚扰我得家人并且在我家乡大闹,导致我家人受到困扰,请问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可以保护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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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严重的骚扰行为可以直接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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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手机骚扰,情况严重的,可以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其次你还可以自助,象其它网友说的那样安装拦截与防御软件。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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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骚扰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太过分,是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可能拘留或者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的行为就属于发送其他信息,如果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对方就会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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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③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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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