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上班时,叉车司机把我右脚大拇指都压骨折了,现在好了两个多月了,想辞工了,辞了好几次,但是厂里不批,说是实在要走,就让我自己掏钱垫付之前,他们垫付的医药费,不然就辞不了,反正就是拖着我,我该怎么办,医药费四五千块呀,该怎么办不批

2019-07-07 08:04: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工资一般是按月工资的60%-100%标准来发,具体要看你在本单位的工龄,以及你单位对医疗期工资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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