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填写计算机登记申请表(表格1份)包括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权利范围、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

著作权
2018-08-16 10:1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软件著作权申请资料如下:
    1、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一份
    2、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注:
    3、源程序一份,要求:
    (1)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要求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A4纸单面黑白打印;
    (2)源程序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页脚要注明著作权人全称;
    4、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一份,要求:
    (1)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文档要求每页不少于35行(结束页除外)A4纸单面黑白打印;
    (2)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页脚要注明著作权人全称;
    5、填写《代理委托书》一份
    6、如软件是在linux平台上以GCC开发的,需提交:《GPL声明》一份
    7、个人申请者需下载并填写《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一份
    8、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一般不需要,只有在委托开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供)
  •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签章应为原件。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③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渐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问题。那么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究竟涵盖了什么内容这也是目前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脑酷商业秘密网认为对于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可做如下的总结:
    (一)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字面要素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字面要素即软件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可作为文字作品享有著作权。
    (二)对于计算机软件的非文字要素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非文字要素即程序的组织、顺序、结构,对于这部分内容是否能享有著作权,应当运用阿尔泰案中确定的包括抽象、过滤、比较三个步骤的“抽象概括法一来具体进行分析判断。首先要区分出思想和表达,要在最概括的思想(如程序的功能)和最具体的对思想的表达(如一行行的代码)之间划出思想和表达的界线;其次并不是每一个对思想的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还需要具体的考虑这一表达的独创性、功能性以及是否存在思想与表达的混合。
    (三)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外在界面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外在界面包括其菜单系统、用户界面及输入输出的方式等显示在屏幕上的各要素。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技术人员可以在不复制一款已有的软件的代码的情况下,复制上述各要素,这是因为产生这些屏幕显示的程序代码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编写。在主张计算机软件界面侵权的案例中,实际存在着两种可能性。一是对软件界面的复制侵犯了其内在的程序代码作为文字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二是仅侵犯了软件界面本身作为其它类型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产生屏幕显示的代码是以不同方式编写的,这一事实并不能改变屏幕显示本身被复制了的事实。这意味着,应当将屏幕显示作为独立于软件代码的其它类型的作品给予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界面具体应当作为哪类作品受到保护,这取决于界面上所包含的各要素具体符合著作权中哪类作品的定义。可见,一款计算机软件可以同时受到多种类型的著作权保护。如一款角色扮演类的游戏软件,其精美的人物造型、背景画面可能作为美术作品受保护,其所配的音乐或特定的声音可能构成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从而享有著作权,其中的人物对话和故事情节的设计又可能构成戏剧作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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