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有点问题需要您帮助解答。请问,擅自出租计算机软件是否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
2018-08-16 10:1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④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
  •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要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著作权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也有相关的规定。 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也就是涉及到贵公司要对软件著作权人赔偿,赔偿的标准一般有两个:
    1、是以侵权人的侵权所得为依据,侵权收入多少就赔多少;
    2、以被侵权人的损失为计算依据,被侵权人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这两个标准在实践中都比较难以计算。所有还有第三种计算方式:法定赔偿,就是由法官确认一个数字,一般在50万 元以内。赔偿几十万也是有可能的,另外行政机关还可以对贵公司进行行政罚款,这个数字也不会低,一般也有几万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人,为了学习、研究计算机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储存软件,不视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人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另有规定外,是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七、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八、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九、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十、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十一、其他违反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侵权人有上述第一——五条和第十一条行为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有上述第六——十条的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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