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第一个男朋友是无效婚姻,如果我再结婚算不算重婚

2019-07-07 03:54: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简单俩说就是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是重婚,重婚是刑法规定的罪名,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 结婚的法定程序

      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我国传统习惯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的开始,从法律上讲,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算结婚;只要领取了的结婚证,男女之间就构成夫妻关系;只举行结婚仪式但不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夫妻关系。

      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在城市是区人民政府、不没区的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可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其表现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称姘居,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过着隐蔽的同居生活,不以夫妻名义,也无永久共同生活目的的行为。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严重伤害夫妻感情,是导致离婚的情形之一。  因重婚而引发的离婚案件,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是一方重婚,合法婚姻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对此,起诉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是重婚一方起诉与原配偶离婚的。对此,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婚的,可不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
      因姘居而产生的离婚纠纷,也会出现姘居一方的配偶起诉离婚和姘居一方起诉离婚两种情况,对此,人民法院也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基准,决定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  在处理涉及重婚和姘居的离婚案件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对于重婚的应当依法解除重婚关系,并依法给予刑事制裁;对于姘居的,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司法建议。  ②不能以判决不准离婚作为惩罚重婚一方和姘居一方的手段,强制维持其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
    无论是无过错方还是有过错方提出离婚,都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准则。  ③准予离婚的,应当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并应当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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