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产于韩国的商品,在韩国已经取得注册证书,如果进口到中国销售,但是在中国还没有获得注册证书,商品上的商标带r能销售吗?

商标
2018-08-16 09:5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注册没有地域限制,全国各个地方的代理机构目前都是通过网上提交,如果非要找当地的代理机构的话,可以就近查一下离比较近的代理机构,上门去谈。申请的流程是:
    1、报入你的商标名称,查询没有相同的,就可以上交申请了。
    2、申请后20内,商标局会发一个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完后,需9个月时间进一步实质审查
    4、完成以上后,下面就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
    5、3个月无异议的。就可以拿到商标证了。
  •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 一、《商标法》第五十一条明确指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也就是说,注册商标必须“保持图样和申请时一致”并“与核定使用的商品”联系在一起使用时其商标专用权才能得到发挥。 第
    二、注册商标同样只有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才能获得保护,当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商品之外使用时,同样会构成冒充商标;如使用在未注册的类别,且与在先商标构成相同/近似的,则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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