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之前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一死一伤,我负事故主要责任,我的驾驶证没满一年,在实习期,在处理事情之前我垫付了2万八的丧葬费,现在除了保险公司赔付的钱,死者方还另外要求赔付三万块,我现在拿不出来这钱,会被判刑嘛?

2019-07-06 16:54: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伤者费用保险公司能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保险公司只能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这个没什么不好,到最后伤者出院后,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把这1万元计算在内的。
    事故发生后首先是报警,报保险公司,有伤着的要打120急救。
    然后就是等着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在责任没划分前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规定就是肇事司机垫付医药费,可以要伤者自己拿钱看病,等出院后事故责任呀划分发,直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赔偿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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