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强制性离婚

离婚
2019-07-06 13:0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由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强制他人离婚。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分居状态,并且上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不离,可以仍坚持分居,并且在六个月后再起诉,法庭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修复,自然会判决离婚。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就离婚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时,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这与对方是否同意没有太大的关系。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在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对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带上结婚证、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双方一起到有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2、法院在审理离婚过程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即由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离或者调和),如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无论是离婚还是和好),法院将制作调解书,若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