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经营一饭店,晚上租给别人做宵夜,当然跟他签了合同是2014年年底到期,但是由于经常有矛盾,老是赶我的客人,现在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不想再租给他,请问怎么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呢?合同条款里没有写这方面的事情,需终止需要赔付多少的违约金

2019-07-06 10:41: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怎么办,合同违约赔偿损失如何计算?买卖合同中一方延迟履行违约,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后,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因此,买卖合同中一方延迟履行违约,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后,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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