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们好,我有些问题想请教。是这样的,2010年5月份我借别人的摩托车回家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被交警查车查到了,我当时没有带行驶证,驾驶证,没戴头盔,交警给我开了罚单。后来我去取车时问我朋友拿行驶证他说没有行驶证这车,是黑车。没办法取了,我就没有再去取了。当年七月份我又领了c1驾证,今年我去交罚款时发现有未处理的违章,并扣了c1驾照的分。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样去处理这事谢谢!

2019-07-05 20:2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驾驶人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经酒精检测达到饮酒处罚未被吊销驾照的,在处理完违章领回驾驶证后,从今以后不能再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时间没有规定,抓着吊销驾照
    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经酒精检测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丨属于饮酒,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涉嫌醉驾驾驶员要进行抽血检验,并约束至酒醒。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吊销驾照,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 见:
    1.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 罚款200元扣3分。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 罚款100元不记分。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 罚款200元扣3分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罚款200元扣12分。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罚款200元不记分。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罚款200元不记分。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元不记分。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元不记分。

    逆向行驶 罚款200元扣3分。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罚款200元扣2分。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罚款100元扣2分。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 罚款100元不记分。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罚款200元不记分。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 罚款100元不记分。
  • 实习期驾驶证按现行规定,只要未扣满12分,就没有太大影响的,扣满12分就会被注销的,法律依据如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