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左小指被人打的粉碎性骨折,报案了也去医院做过手术了,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等了半个月才有自称是司法鉴定的人打我电话,问我能提供两个在场的人去做笔录吗?我就带他去找当时拉架的房东做笔录了。房东当时不愿去我说好话让他帮忙去做下笔录他犹豫了一会才去的!我当时是和一个XX的人吵架,那XX人要打我,被跟他关系很好的房东拉住了,当是和他关系很好的两三个人冲上来打我了,我就往后面退跑,他们追着我打,冲在最前面的人用拳头把我的左小指砸的粉碎性骨折了,那房东的笔录做的不好说我手是和别人打架打人打伤的。后来我自己也找到一个目击证人帮我作证,他看到我的左小指被那人打伤了肿了也做证说了!那和我吵架的XX人也去做了笔录,3个月过去了还没处理好,A介绍给我的律师还说要撤案了证据不足!可是过了一会那公安又打电话来说让律师去检查我问了公安XX说不会撤案!请问这是怎么回事?请尊敬的专业法律人士帮我好好分析一下?非常感谢!万分感谢祝您好人一生平安长福长寿!

2019-07-05 15:01: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鉴定为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赔偿基数2551元×22个月=56122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   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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