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酒驾了,给对方赔偿新车了,旧车也给他了,对方给我们写了谅解书,通过交警以后处理之后,现在说要走司法程序了,所以想问问你工作能不能保住呢?很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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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车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那到底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有赔偿吗?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下: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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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交管部门在接到相关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事故现场,如:抢救伤员、财产、避免损失的扩大;维护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核实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
(2)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在
交通事故处理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整个事故处理中的关键,也是交管部门的最主要职责之一。
交管部门在进行完现场勘验、调取相关
证据及询问相关证人后,将根据事故情况依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对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4)对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进行相应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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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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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