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同向道上左转弯没开转向灯被后面的车撞了是谁的责任

2019-07-05 08:4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采取诉讼争取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住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
    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死了人,交强险赔11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帮你赔付剩下的应负责任,

  • (1)首先向交警报案,由交警来勘查、交确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赔损失如何赔偿的重要依据。
    (2)在交警勘查之前,尽量维护现场、保证现场不会被破坏。
    (3)尽量收集、保全证据。像“司机没有架驶证、喝酒 没有踩杀车 ”等都要提供给交警。
    (4)在交警来后你们应去医院作全面检查,最好是在事故后及时做人全面检查,以免有后患。
    (5)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还可以找公司要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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