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面试了一家公司前台,签合同时并不是签的劳动合同,而是个人代理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05 04:1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讨薪?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1.从个人代理人的工作性质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5条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劳动者并不加入保险公司成为其成员,而且独立地完成自己的劳动或工作,工作上没有定量的目标和工作时限人员流动性和脱落率非常高,只要不想为这家公司代理业务合同自然废止代理人立即就可以离司。而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成为其雇员履行相应的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2、从个人代理人取得劳动报酬的方式看,个人代理人的劳动报酬是按所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手续费佣金收入的高低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劳动成果保费数额。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不相同,劳动合同的标的是一定的劳动行为劳动者只需要按规定参加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不论单位的经营成果如何劳动者都应享受规定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从个人代理人的佣金构成看保险个人,代理人实行佣金制是国际通用的付酬方式,首年佣金比例占新单保费的20-40左右尔后逐年降低连续领取3-5年。代理人佣金包括他在展业时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以及对长期保单客户的售后服务所需费用。并且在佣金发放时除按政策正常扣税外保险公司没有扣留他们的任何费用。而在一般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的工资构成中除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奖励工资外尚有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养老补贴等等他们除工资之外从劳动积累中还应提留公积金、福利基金等为将来退休养老筹集资金。而个人代理人不享受社会福利待遇人老了只能靠自己平时积蓄支付老年生活费用。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4.从对个人代理人管理方式看,个人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实行的是单兵作战的形式,无论代理人到哪里去展业以及去多长时间,每天有什么工作量化标准,保险公司不能完全掌握和控制,唯一能够掌握和考核的就是其工作业绩即收取保费的数额。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同一单位尽管每个劳动者的职责可能不同但其工作时间、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都是相同的并且大多属于集体劳动需要互相配合、协作其管理是按章有序的。上面就是劳动合同代理合同的区别,仅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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