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死了!A说老家房子有一半留给我母女两。现在老家房子要拆迁。奶奶一直住叔叔家。最近叔叔来老家让母亲搬走。说母亲没继承权。房子一半房产是奶奶的。另一半需要家里奶奶子女一起继承。我顶替父亲一份。这样合理吗?

2019-07-04 19:19: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关于遗产继承,一般来说,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通常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继承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为一个的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一般情况下都有法定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所以子女的究竟能不能继承遗产,要根据综合情况,考虑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遗嘱存在。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