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款人,在欠条上写六月十四号还清剩余欠款,现在欠款人不还钱,就说没钱。 我告诉他八月十号 在不把剩余欠款还清,我就把他身份证复印件上写的欠条公布到网上,他反而威胁我说如果我把他的欠条发到网上就告我,告我侵犯他人权 还说欠的钱不是不给就是没钱,有招就想去,就是没钱,一没跑,二没说不给,就让我等着…… 请问:如果我把他写的欠条发到网上会有什么样的责任

2019-07-04 15:51: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约定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工伤死亡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不存在打欠条的说法,如果是单位和员工家属协商一致,以欠条的方式约定以后偿还,只要双方同意是可以的。最后按照债务关系进行索取赔偿。
    若是一般工伤,且工伤赔偿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话,则可以按照相关的格式打欠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