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欠我6万多块钱,8800底薪,3000道德保证金,5万多提成。我的一个客户在公司存了2万,到期要解约,公司给了尹经理2万,尹经理给了员工小赵,让小赵给了我,我拿上给了客户1万,自己扣了1万,因为不发工资,我心里不舒服。但是我没写条子,我这算是挪用公款吗,算偷窃吗?有什么处罚没有,构成犯罪了吗?

2019-07-04 10:55: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下六点来维权:

    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