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甲方是否应当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甲方还当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吗?

2019-07-03 14:53: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所以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的,也可以认定该合同无效。
  • 法律未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

    1.《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需注意: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如果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予以接受,则合同仍然成立有效。
    除此之外,非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2.《合同法》第273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因此,没有按国际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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