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下职工人工流产可以享受多少天的假期

妇幼权益
2019-07-03 09:30: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2017年新劳动法产假规定5: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人工流产报销,两部分可报,一部分是填生育手工报销单走医保部分,两种情况:
    1、有生育险,住院时提交社保卡或蓝本,预交住院押金,待出院结算时,属于医保托收的费用,由医保直接托收,个人只需要支付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人工流产一般只报销手术的费用;
    2、有生育险,住院时没有提交蓝本或社保卡,需要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后,由公司到社保走手工报销费用,只能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其他门诊的费用不能报销,最多只能报960元。另一部分是持相关证件填生育表
    一、二办理生育津贴支付部分。以下为给付天数。
    1、女职工妊娠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2、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3、16周以上的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 当用人单位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放假期间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保费公司应为员工应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同时对欠费单位进行催缴,预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欠费单位进行查处。单位无故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反映。
    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可到单位注册地(参保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规定进行查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