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私营店影楼上班,来的时候谈的薪资待遇跟实发的不符合!因为刚来的时候老板说签合同要扣税,所以就没有签劳动合同(当时也没有想到老板人品如此差劲)!这些我也就忍了,现在情况是不仅不按照谈的工资发放薪水,还不放我走!说是要等到招到人顶替我,我才能走,不然一分钱工资也不给我,如果是正常辞职,这些我能接受,可我完全是被老班骗来的啊!现在我该怎么办啊?以上所说完全没有任何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03 07:05: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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