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两年了,单位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办理养老保险,请问我能要求单位给我补交吗,如果单位拒绝补交,我能否申请老动仲裁,谢谢

仲裁
2019-07-02 19:2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如何计算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目前为7%)。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
    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
    4840.6元。  注意: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 办理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如果有不懂得地方就向工作人员咨询,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
      
    2、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否则一旦查出就会收回之前所得,同时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单位或者申领人对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话,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地向当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反映。
      
    4、如果申领人没能按时领取养老金,是社会保障局方面导致的,就有该局承担责任;如果是申办单位导致的,就有申办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的,就由申办人自己承担责任,注意延误期间的养老金是不予补发的。
  • 发生了交通事故末得到赔偿,但工伤又没买社会保险。
    1,可以起诉肇事者,主张对方和保险公司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如在交通事故中,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 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行政处罚责任:《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51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 以每人500元罚款。
    2、未上社保可要求补缴,并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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