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婆于2006年9月18日结婚但是婚后性格不和,导致现在要
离婚
.主要问题有
1.房产2.孩子3.家产4.青春损失费5.孩子
抚养
费6.工作损失费
第一个问题:2005年我个人出资购置一二手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别人的名字,也有相应的协议书.婚后房产证上面也没有做任何改变.房产归属问题?
第二个问题:2007年10月有的宝宝,08年1月份送到我的老家去喂养,一直到现在,怎么样才能不让她领走我的宝宝.
第三个问题:家产,大部分都属于我个人婚前购买.
第四个问题:青春损失费.她说她嫁给我要青春损失费,有道理吗?
第五个问题:孩子抚养费?
第六个问题:她说她离婚后没脸面在上班,工作损失费由我给她合不合理?
请有关律师尽快解答!!!谢谢.
离婚
2018-08-15 15:3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如果房产是
按份共有
,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自由约定的情形,那么该房产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不参与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依据法律随时要求分割安份共有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
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子女扶养安排可协商解决,两周岁以下儿童原则上随母亲生活,抚养费可协商,一般不超过不扶养孩子一方的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医疗费、教育费另计。
支付母亲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存款你把知道的情况提供给法院,看能否查到存款情况。房子是单位的福利房,还没有取得完全产权是吗?如果是,在离婚时法院可能只判归一方居住或使用,等取得产权后双方再另行解决。
孩子的抚养费要支付到孩子18岁,你虽暂无工作,但你有劳动能力,不可能免除你承担抚养费的义务。数额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实际需要及你的负担能力,由法院酌情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的若干具体意见
3398
段俊芳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离婚吗
01:15
2345
诉讼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吗
民法典
1148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
220
关于离婚的有关问题
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黄正桥专职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离婚纠纷上诉有哪些依据
01:27
2345
男方给彩礼钱离婚归谁
3820
关于离婚的有关问题
婚前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那么就是婚前财产,也不会因为共同生活较长的时间而转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离婚案件的若干规定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恭城律师
灌阳县律师
荔浦市律师
临桂区律师
灵川县律师
龙胜律师
平乐县律师
全州县律师
兴安县律师
阳朔县律师
永福县律师
资源县律师
秀峰区律师
叠彩区律师
象山区律师
七星区律师
雁山区律师
南宁律师
柳州律师
桂林律师
北海律师
钦州律师
贵港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