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18年前的故意杀人案,凶手被判无期徒刑,2018年法院在无正式减刑文书通知到被害人家属的情况下,把人放出来了,作为被害人子女,表示不服,是否还可以再起诉?盼复!

刑事辩护
2019-07-02 16:00: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首先要先审理刑事部分。故意杀人的人如果已经死亡了。那就向法院起诉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但是这里的丧葬费被法律定义为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很多时候是不被法院所支持的。
    并且刑事诉讼中是没有办法所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除此之外,在医院抢救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贴等费用,以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和对老人的赡养费这些。需要一系列的计算。然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  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最后上法院判案,大概要经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但这只是正常程序所经时间,如果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各个阶段的期限都可能会延长。所以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由具体案情来决定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一般按下面的情形掌握:  
    1、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
  • 因毒品犯罪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要服刑多少年,要根据实际情况才可以分析。
    1、如果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则原则上应是无具体的羁押服刑时间,也就是要被终身监禁,但如果在服刑期间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经法定程序后,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如果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则可以予以减刑或假释,可以被提前释放,但具体的服刑时间,则需要根据减刑年数或假释时间来定,但至少应服刑十三年(包括判决生效前被实际羁押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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