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吗? 我今天去手机上贷款了,刚开始对方没有说要钱,然后就叫我签了一个合同,我签好以后就把合同发给对方了。但是对方说需要给3000块钱,钱才可以下来,然后我就给他转了3000元,但是后面对方又说3000元不行,说我银行卡流水不行,所以还需要再给对方转5000元钱以后贷款就可以下来了,但是对方一开始说必须在今天10点以前给他转够8000块钱贷款就可以下来,但是后面我给对方说我还没有凑到5000块钱,于是对方又说那11点以前转够8000元,后面又说12点以前转够8000元。后面又说1点以前,在后面又是1:30以前,但是到现在我也还没有凑够5000元钱,所以这5000元钱还没有给对方转过去。于是对方说我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且赔偿违约金。我是不是被骗了,我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7-02 14:00: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理预见原则是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原则之一,其是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合理预见原则的主要理论依据即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只能承受订立合同的意思范围的约束,其责任的承担同样也不能超过意思范围。如果违约造成的损失超出了当事人根据订立合同时的情况与事实能够作到的预见,让其承担违约损失就违背了意思自治原则。
    应当注意的是,合理预见原则并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即在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时,约定的数额或者根据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的数额具有优先效力,其都属于当事人在订阅时就能预见到的损失数额,除非其约定显失公平才得予以考虑减少。
    其次,是否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可能的损失是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情势进行判断的。据以判断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能够预见的依据是违约方在订阅合同时实际知道的或者应该能知道的事实或情势。
  •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辩护人有以下责任:
    1.辩护人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能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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