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委托公证原意是用于解押中行房产,之后被用于在另外一家银行贷款,现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这家银行找我,我该怎么处理,可以起诉银行吗?谢谢!

公证
2019-07-02 13:2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
    但银行借贷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具有民间贷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①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②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③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④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⑤银行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  ⑥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⑦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
  • 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如果到期债务人不能还款,银行可以主张以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
      如果只是以房产提供抵押,未做其他保证,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担保人个人不再承担额外责任了。
  • 委托贷款是指信托机构按委托人指定要求所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资金来源是特约信托存款,贷款的对象、数量和用途均由委托人决定,信托机构只负责办理贷款的审查发放、监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计收利息等事项,不负盈亏责任。
    信托机构只按契约规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 首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通过办理房地产交易抵押贷款公证,能为当事人提供房地产市场信息和法律政策咨询,同时通过审查合同条款,能够发现非法律专业人员不易发现的漏洞和不足,从而确保交易的安全。其次,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还可以利用自身的公证业务办理房地产的过户手续。
    如当事人无法到房地产交易地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这样既提高办理房地产交易的效率又方便当事人办理交易业务。最后,在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还会遇到与抵押贷款公证业务相关的公证事项,如继承权公证、赠与合同公证、房地产抵押贷款公证等。
    公证机构通过对房地产交易中涉及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给予办理公证,对于在房地产交易中进行诈骗、规避法律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予揭露和制止,从而避免国家和一方当事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进而实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社会效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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