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请问危险品营运车辆报废年限是多少

2019-07-02 13:1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车辆报废,车子由保险公司回收。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该根据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达到一定行驶里程、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标准等情况的车辆实施报废。
    交通事故车辆的受理时间是当场就会受理。由保险公司根据双方的责任等来确定赔偿数额。
  • 车辆报废首先要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以审核同意后,将车辆交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回收部门收购,凭报废 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车辆,经车辆管理所监督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车辆号牌、行驶证,到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