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开车门时撞到了一辆无牌照摩托车,车上的人跌倒后受伤,并且对方伤者是在上班时间,交警判定我全责。目前伤者过了治疗期后要求我做出相应赔偿,请问这个赔偿是否应该由我一个人承担,还是应该由他的公司与我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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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人后不一定会构成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味的下定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所以如果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了伤亡且达到重大的标准,则有可能会构成
交通肇事,如果是小伤轻伤,则可以解决,只要积极处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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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不超过1万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等不超过11万元,超过11万元的情况下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2、无责任的情况:交强险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不超过1千元,超过1千元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等不超过
1.1万元,超过
1.1万元的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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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包括以下的项目: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
(五)医疗费的赔偿
(六)误工费的赔偿
(七)护理费的赔偿
(八)交通费的赔偿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
(十)营养费的赔偿
(十一)丧葬费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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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