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和一外班同学和老师发生了打架,是因为我朋友就是外班同学他上课和老师发生冲突,老师用棍子打了他3下,下课后找我来说,然后我听了很生气,就和他找了哪位老师,谁知道我们刚去没说二句话,那个老师就一下上就是给我朋友一拳,然后我也就帮我朋友上,马上许多老师把我们拉开,我脸上被那位老师抓,破了皮好多出,请问可以让老师做出赔偿吗?应该赔偿多少钱?

其它
2019-07-02 08:25: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将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情节不同可能触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杀人等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刑事拘留,涉嫌刑事犯罪。一般要经过公安机关(具体办案可能是派出所,也可能是公安局刑警队)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等程序,以确定行为人有没有罪,有什么罪,应当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逮捕后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审),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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