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7.4.22日凌晨两点半下班,打个摩托车过红绿灯时被一辆小车撞伤,车主当时下车看了我们一会儿,然后驾车逃逸,我报警后第二天抓到车主,我因膝盖骨折住院,住院费肇事者出了,明天出院后我如何向车主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2019-07-02 08:29: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除了上述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 触犯了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会受到刑事制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撞伤人逃逸后仍需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1.交强险赔偿,本案交强险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0000元,如果造成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2.其他保险,如果司机购买有其他方面机动险,可以按约定的项目和受益进行赔偿。
    3.如果上述赔偿金额没有对伤者的正常医疗费用等项理赔完,则由肇事者自己承担。
    4.具体赔偿的金额数,要按正常的治疗、伤残的程度、以及由于事故造成的必要花费等等因素决定。
  • 人身损害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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