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内出钱买的房,但房产在另一方父亲名下,有录音证明是婚内财产所买,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属于婚内财产吗?

离婚
2019-07-01 22:5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才惨一般是按照夫妻之间的协议优先,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财产分割的各项原则进行划分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房屋,则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上述说明的,先就房屋进行协议分割,如果能达成协议最好,如果不能的话,则可以通过有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来判决房产分割。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