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一下,我帮我堂弟担保和私人贷款,没有归还日期,我需要帮忙还债吗

2019-07-01 20:5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甲以自己所购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买房,此处设定担保物权就是为了确保银行40万元债权的实现,甲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就抵押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于1995年制定担保法,规定了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五种担保形式,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属物权担保。物权法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完善。
    对担保物权适用的范围及反担保担保合同的属性及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与具体运用都作了更为全面、具体的规定。
  • 您混淆保证期间与抵押权的行使了。人保的保证债务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没有追偿,保证人免除责任;抵押担保方面适用物权法202条,只要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都可以。
  • 对私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首先你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的状况下,你有权益为对方代为偿付;其次你的担保权益只对你许愿担保的借款保证权益,关于先前的借款没有代偿权益;另你与借款人签的手头协议对第三人即信誉社没有约束效能。详细状况得看你是连带权益保证还是一般保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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