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到现在居住的地方后,今年也交了养老,缴费本上以前5年每年交的养老保险金,现在居住地具体咋给补填缴费表?

其它
2019-07-01 20:3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n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以养老保险为例: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步骤:  首先,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人事调动介绍信、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开具缴费凭证,由职工本人送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跨省、市的可邮寄送达。  其次,由职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即转出社保所)。
      最后,原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到接续函后,按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跨省、市的以邮寄方式送达职工新就业社保机构(即转入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时,需提供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必要时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
  •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也就是说,由就业单位或者本人向新参保地提出书面申请就行了,其他事务由经办机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